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😐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🍻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🚲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🧑)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🍡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🎦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❣)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🦆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🌽)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🦓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🏻)康保险公司(📨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🍰)创新药研(🚣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♓),文(⏮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🗒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🎶)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📿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🕣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📬)创(📴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🐁)新药(🍔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🎄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🥦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🈁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🏌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👊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📚)医疗机构用(🎯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🔩)由影响(🌯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🏤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👓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🗽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😷)情况必需(👈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🎻)医保支付范(💾)围的可行路径(😴)。 另外,此次(🏈)文件中的一大亮(🦗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🥃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📬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🤠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🦖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🎽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📰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💓)保目录同时申(🧐)报、同步调(🕸)整,程(👺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🌦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🦆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🌡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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