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💀)发展的若(⛔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🥐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🎲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👪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🤔)平台(😸),做(😌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🐇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🗑)方向、布局(🔢)研发(⛸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📹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🏭)药(📽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🦄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📉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📑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🍦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💩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🙉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🍯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🕣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🚡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🏂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👜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🤾)时调(📈)整药品配备(❌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♿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🔮)权(😋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🕰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🥪)比等(👃)为由影响创(🕟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🏁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🐅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🎈)医(🗯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😴)序将符合(😑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🧦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👿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➡)布会现(💴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😦)长(🔬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🍤)新药(👣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🔝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🅱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🏿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⛺)目(🐒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🎾)保局相(🚍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😔)定(🐗)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🌐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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