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🙄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🛎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🚎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🏵)难”,文件都(👏)一一给(🌅)出解决措(👰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🗻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🚦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🍮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🔌)励商业健康保(🎗)险公司通过(🐃)创(😯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🌅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🥓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😉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🍃)药品目录(📻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🀄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🌅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🔔)重大专项,聚焦(💹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🔧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🏤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💃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😩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🔗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🤘)措(👯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🧡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📶)新(📲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🧕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👑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🕚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👡)等特殊情况(🍚)必需的(💵)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📟)部门研究临(🤬)时纳入医保(🤾)支付(🗝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🌝),此次文件中(🔖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🚥)者获(🐪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🕙)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🌤)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🍍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🌓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🙎)基(😫)本医保承受力(🍬)的高价值创新药(🙇)提供新支(📞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🍑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🚘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🗞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🧒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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