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💝)生健康委(😖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🔱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😁)界关(🌝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🔑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🐢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👰)依(👘)托全国(🚴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👿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🐧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🍌)发管(🕵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🍓)商业健康保(🙂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🎗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🤵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🐑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🏀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🚼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📃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🥙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⛰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🥁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🅿)主任(🕗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⬇)调(🗓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👻)医疗机构(🌫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😈)定(🐜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🚓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🦂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🐞)求和患者合理(😏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👝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🙌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👁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🎐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🎍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❔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🌠)支付范围的可(😩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🍕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🛥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🤹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🚑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🔈)全多层次用(🔩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🚲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🐬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😗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🔒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🏭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🏿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