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🎤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🖖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❔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🍵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🦒)看(🖲),文件提到(🖱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🔵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🔬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💮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🦒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👩)管线,提升创(🦊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➿)药研发提供稳(🍖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🐱)指(🐺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🆑)业可围(👤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🌯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✉)等重点领(🐂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😐)完善(👸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🦅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🆔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🏻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🆕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🐩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🍀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💔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⏪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😴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🤡)诊疗需(🦇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🐼),不得以医(🔤)疗(♌)机构用(🙎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📬)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🐋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🗨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🔍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🍸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🍃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😡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🕎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🗨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👢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🎇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🌥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🥁)本医保保(🛁)障(♒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🈂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📐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🍅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🌈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🙄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📱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♟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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