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🛁)家医(🏅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🥛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🏢)外发布。中(🗯)新(💽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🐏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🐷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🕯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♎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🏦)研发(🐌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🐙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♌)健康(🚏)保险扩大创(👠)新药投(🎁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🤭)持创新药的(⏺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📫)申(🏐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🔆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🧒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🍹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🆗)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🈳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🥇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👃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🖊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🥙)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🙈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🤪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🐗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🌜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📑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🕣)能有两个规(🦃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🏣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⛅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⌛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🚳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🕖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🌇)保险创(👆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🤜)目录)。重(👨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⤴)者获益(🛡)显著且(🏳)超出基本医保(㊗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🏐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➡),程序基本一致(🕳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🎏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➖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♍)场的边界在这(👶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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