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⛪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🌝)下简(🙌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❓)意到,对(🌅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🤾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👾)难(🐣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🤭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🌿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🖥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🔐)、医疗机(🏣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🕸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♏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🚲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📖)等多种方(📨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⛸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🌷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🕙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🚯)参照药、支付(🚠)范(🤱)围等开(🌬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📏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🔥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🏪)机制(🎀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🎃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⏩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🎆)录更新公布后(📇)3个月内召开药(🛏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㊗)配备(🈁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⛓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👑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👡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📜)序将符合条(🍫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🥌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🦇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🌃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😰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🛠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⛏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🗓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🐲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🧜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❎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❤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😆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💉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🖊)责人(🍜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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