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😔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🍏)高质量(🧛)发展(🤖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🚭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💯)施》首条便提(🛵)出(💦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🏪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🎪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🕶)需求(🏘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😒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🥣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🧟)保(🏜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🍈)家药(🤙)品监管部门受(🎹)理的创新药(🕦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🥈)可围绕(📂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🏕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🥙)统筹推动创新(🎑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♌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😛)发相关(🐲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⏹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🧗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📍)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🐝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😟)时调整药品(💄)配备或设立(🤡)临时(🌜)采购绿(💇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🐖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🗼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🎒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👏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🚣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📧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👫)“保基本”的基(😗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🎖)录。应对重(🍻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🌊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🕋)另(📟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🍘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🔉)药服务管理(😴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⚫)体系(🏓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🦎)宇进一步(🚹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🕦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🎺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💡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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