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👀)新健康(⛱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🎺)“支持医(👈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👗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🦌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🎙)合(📥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😳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🐟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🎂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🦄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🦆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🕡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🎂)家药品监管(🏓)部门受理(🍌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🗽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🍄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🔄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🏻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🈷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👤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🔛)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👑)推动创(🤤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✖)3个月内召开药(👄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🦃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🌥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💱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🚎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📟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🤴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♋)商有关(🏻)部门(📆)研究临时纳入医(🤴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💩)设立“商业(🥕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😠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🔀)获(🎡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🎦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🏬)用药保障(🏮)体系的第一步(🎪)。该目录将(🕌)明确基本医保(🤦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🍁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🎰) 黄心宇进一(👲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💬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🤙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🚸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🙅)品设计的(🤡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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