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💿)委印发的(🕑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😽)健康注意(♍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👧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🈁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🚉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🗨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🌥)药(🔈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🙃)提供稳定的(🐙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🏝)申请获(🖋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♏)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🍞)同步(📌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📥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😸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🐟)关(🚪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🍮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⛵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😬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🏛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🏍)开药事会,根据(📅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🕰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🌆)临床诊疗需求和(🔫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♓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👄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😖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⏮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🎣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🛳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❤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👐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🛩)药。 在发布(♟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🥁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🛐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🌯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🕷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🛂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👍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🔐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🤲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🍾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🙋)创新药目录中(🏛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🚉)负责人表示(✡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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