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⛪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🤗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🎾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🕵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🧛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🚱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🏻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🐴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💀)种方式(😽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🍽)定的长期投(👄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🐻)监管部门受理(🙁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💟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🚞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🍃)创新药物研(🗡)发国家科技(🎰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🍙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😴)善多部门联动(🔵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🎽)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🚠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🍛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🐌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🚩)更新公布后(㊗)3个月内召开药(💯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🆙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🈚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🎉)药配备使(🍝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💔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🚻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🌕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🛴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✔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🚀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🛅)一步。该目录(😓)将明确基本医保(🖊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🐮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🕺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🌹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📚)目录(👓)同时申报、(🍧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🛃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😲)者。” 中新健(😈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😒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👢)的边(💶)界在这(🔫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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