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🖱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🐔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🍮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🎩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🌔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📋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😤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🦁)等合理确(📷)定研(🔁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🌘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🤐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🛵)投资基金等多(🕧)种(👙)方式(🚻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🌥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🥨)。 (🗳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🥊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🌠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💌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🦑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🏓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🏓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🎆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🆔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🧢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🤩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📕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🤣)有两个规格的(👗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🤲)品目(👇)录。在坚持(💤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💛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🐸)卫生事(💤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🐗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🚩)一大亮(🈷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🖐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🤽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🍲)次用药保障体(🥗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🚤)录将(🍇)明确基本医保(🐷)保障(😤)边界,为超(🔽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🏥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✂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🎅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📂)业可以(🔺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😼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🎢)这里,所(😂)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💵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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