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🐨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🎷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🤼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🔇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⏹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🔸)新效(👖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🕠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🎖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♏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🌪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🎉)支付范围等开(🚘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♿)国(🐃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😋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🈴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😕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🌈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♌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💝)备或设立(😿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🍮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🔀)用药目(🎣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🌁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🔏)商保创新(💿)药(🔇)目录(🚔)内(⛽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🧦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😤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🎯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💥)“保基本(🍙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😐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💓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🍿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🍹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🐫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⚓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😾)理司司长(🔺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💌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🐯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🏮)值创新(📜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🔨)步表(👮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🎌),程序基本(👎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🈳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🕷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🀄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🌑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🏖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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