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🆙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🐌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💟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🐹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♟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🍐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😯)多(😷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🎉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🚄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💃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📅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🛬)研发国家科技(💕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🤞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❤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🔯)常卡在(👼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💀)家医保(👶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⛳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💪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🏇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📉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🍾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😓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🍐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🐿)品和商保创(🦎)新药(😷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📎)有两(👤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🧡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🏘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🦌)件中的(🌇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🛰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🔹)、临床(🥠)价值大、患者获(🌍)益显著且超出(🏋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🔺)目录将明(📞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🕖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🈲)价值(🍚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📒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🚌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🎨)以自主(🔆)申报纳入医(🎭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🕠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🔡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🤯)同的产(⛪)品设(🍎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💈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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