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💵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🐑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🏂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⬅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🚷)疾(👚)病谱、(🍤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🍎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🐴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🦅)创新效率(😱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😰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🐿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🤙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🧑)市申(🦄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🏞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🛀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📡)药、罕见病(🔉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🎳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🔥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🍶),即使进了医保(🏯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🌏)《若(📜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🙄)配备或设立临时(⛅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🌻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🔻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🏀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🙍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🍨)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🥍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🙇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😐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🙅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🐭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👱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🈂)保险创新药品(🖤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⛏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🔪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👒)家医保(🔊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🍫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❄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🍮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🔘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📵),企(👲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🐰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🔳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🔵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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