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👺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🍕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🕚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😔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🤓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🎈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🛺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📋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🤥)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🌋)新药,企业可同(🦅)步申(🥣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🐰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🏗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👬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🤡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🛄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👩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🔳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😕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🍸)”环节。国家医(🆓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🙇)调,首要(👛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🍲)构。 (🐌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🚠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🛎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🔕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🏟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💣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🤩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🕜)公(🙍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😢)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🤬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🎞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😶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👅) (🌋)在发布会现场(🙇),国(🏧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🍧)示,“商保创(🚏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⛑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🌓)出基本(🥨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🐔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🧝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🐥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🚉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🚩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😆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😐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🐓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👝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🤔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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