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🚂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💖)据用于创(🤢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😌)好疾病谱、(🍅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⏰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🌲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🌟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🗽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🦄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🚭)指导。医(🙀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😺)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🚶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🗃)动创新药研发方(🈂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👲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📿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😅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🤜)制。 此前(💕),即使进(💨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😝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🍺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🐲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😨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🦎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🤶)调整药品配(🧕)备或设(🚛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💤),不得以医疗机(🐥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😵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🎓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➕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🏞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📺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🎺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⏫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🆗)亮(🚓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🎟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🎶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🍱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🛂)会现(🚞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🏵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🚸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🥙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👼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📓)目录同时申报(😡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💚)目(💾)录或同时(💠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🥛)的药品(👜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😯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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