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👤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🍉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🚢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🛰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🌧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🐊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🤤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🦋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🐃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🤝)新(💘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🍦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🤸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😉)得国家药品监(🛅)管部门(⬛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🎦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👏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🏑)及的主规格、参(🐠)照药、支付(🌯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🏩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🍹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😵)栋1日在(🐹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👂)构。 《若干措(🗑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🅾)药品(👨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🔄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😙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🛴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💆)理用药权益。 (🕊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😿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🔩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🏆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😓)(即(😡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😜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👷)生事件等特(🚚)殊(💛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😚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💞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😸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🐅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🎼)力的高价值(💡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💦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🥐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🦈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🤭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🐦)家(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⚾)设(🕤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🍦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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