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🖼)国(🐃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🏼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🏕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✨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👃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🚂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🚆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🚈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🕍)发方向、(🍣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😒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👃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🖕)健康保险公司(👫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📧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🍓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😚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🛀)受(📩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🦆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🏥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👽)、罕(🕟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🈷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💘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💗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🐃)在政策解读发(🕍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🤹)是推动(😙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🛏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⛷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😧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⏮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🍁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😈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🏞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🥦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🙍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🚃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🗨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📗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📑)医(📉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❗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🧕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📲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🦎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🎚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🍁)序基本(🚇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🎫)保药品目(🐤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🕺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🍑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🤬)医保局相关负责(🥎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🔜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🖐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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