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🔓)卫生(🈁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📪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🦑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📨)新药企发展困(🤼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🕚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📗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🛌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👞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👼)资基金等多种方(🌪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🚕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🉐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🌍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🔗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🌂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🌼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🍶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🍱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🆘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🤮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🅱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🈲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🌔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📭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⛰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🧘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🤹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😇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🥊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🕜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🐟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📇)规格(🍩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🎇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🐤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🍽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🥗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🖨)录)。重点纳(Ⓜ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🌪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🍪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🖐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🐁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🛎)与医保目录同时(👰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🚽),企业可以自(🐃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⛄)记者还在发布会(🚜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🧑)不同的(🔤)产品设计(🌒)的时候(🛰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😑)行(📵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🎷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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