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🌑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🏂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♊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✔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🖱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🏻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🚐)国统一(🐪)的(🤧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⏭)谱、临床(💜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🥗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👃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🎧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👴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👂)规模。鼓(🏭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🛣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🤷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🖨)国家药品监管(🏵)部门受理(🐷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📄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🔀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🔖)、参照药、支(🍩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👦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🥗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🏃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🎚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🥣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💵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🌝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💙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🌀)内谈(🏣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🌍)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🍂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🥫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🐊)新药纳入医(🙈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🤘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🌹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💹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🌐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🎣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🔊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⏲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💽)本医保承受力(🌀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⏩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🏽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🌹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🐐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🐤)是(📌)推荐,而且(🐃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