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🍃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🚔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🐰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💹)”。具(📳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🐎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👹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🕍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🏷)健康保险公司(✋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🙅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🕍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⭐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🏻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🔗)物研发国家(⛸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😀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💀)门(🔞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👰),创新药(💚)也常卡在医(🤯)院“进门”环(⚽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😙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🍐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👊)医保定点医疗(⚡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📖)或设立临(👗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🚽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🍝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📗)有两个规格的限(🦖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💧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💮)件(🔠)等特殊情况必(👼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🚮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🎼)大、患者(🏴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💏)保障体系(🔖)的(🌭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🚒)界,为超(🌝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🐘)录、商保(💡)创新药目录或(➕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☔)家(🍍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💶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🐩)格(🚻)应该也是(🔇)协商(🏩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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