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🤭)高质量发(🌱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🔁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🛡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🍥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🥠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⬅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⚪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🕎)新效率。 (🔉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🎷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🐻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🌅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🕓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🍆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🐎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🛷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🐀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😟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🎋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👻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🏛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🍓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🕖)》提出,鼓(😎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✏)录(🎮)更新公布后3个(🤜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🍮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⏸)色(🧛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🎧)权益。 此外,不(⛲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🔂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🚒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😫)药品目录(🎒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🕉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👭)研(🥫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🍩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🤛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🐇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🖤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🚓)进一(⤵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🧗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💢)录或同时申(👵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🍩)负责人(🔫)表示,“因(🛣)为不同的(🏷)产品设计的(🚒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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