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🚫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👰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📒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👃),对于业(⭐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🔱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👍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🕳)体(🥠)来看,文(🦇)件(😇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🕍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🤜)析,开发适配(😋)创(⛑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⏹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🏫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🌩)与(🗓)企业可(🍫)围绕药品目录准(🔩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🥔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🐡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🚩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💌)任务(✝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🕴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🦕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🧡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🐒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🚣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🐴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🚣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💓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😩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📈)基础上,按程(🏝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👦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➗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💛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🌭)文件中(🥧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🆒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🈁)保障范围的(🐛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📎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🕐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✝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🤖)、同步调(🎿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🤳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😎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🌝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🎓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🦁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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