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🏠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📩)一给出解决(😓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🏽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⚡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🏤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🕢)健康保险扩大(🍶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🌺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🕘)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🌡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☕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🚷)给予点(🔆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🐭)业(🌁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💚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🎀)到组织(🎄)实施创(👬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⬆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🌳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🌜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😭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🌁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🥗)及时调整药(📉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💒)色通道,保障(🍤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👍)用药(🎣)权(🚜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⏺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🎹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🎆)措施》提(😓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😯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🏡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🎞)行(📩)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🐥)文件中的(🥥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🦄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🐏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🅱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🦁)创新药目录(🌫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🤠)基(🍩)本医保(👫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🗝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🕑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🍺)新(🍆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😄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🤒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🥏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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