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🥔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🤛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⏬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🏢)用于创新(🚥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🧟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🕵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🚥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👌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🔭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🍘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😲)资(🔮)规模。鼓励(♿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🌆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🐠)提(🧕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🎵)的(🔧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🍮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🐑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🐇)织实施创新药(🆘)物(🏕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🕕)传(💿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🎀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📝)会(🛀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🥖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🤛)构用药目录(♿)数(💰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🖥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🐫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🔡)品只能有(🚕)两(🔮)个规格的(🕶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🏭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👮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🏚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🍱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🛴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➡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🤖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⛪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🈹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♓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🥔)品(🚺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👩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😀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🎥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🛰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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