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❄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📊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🏾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♍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⭕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😦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🚡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💥)升创新效(👄)率。 (🔶)在(🦉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🥅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😆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💊)的(👽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🏾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🏞)保部门(🌧)给予点对点政(🧤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😗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📸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🦐)慢(🏹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🏈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🔓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🏻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🙂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🥃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😲)新公布后3个(⤵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🕊)障临床(🔗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🗞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🥓)数量、药占(🐷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🔨)”限制(🌆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🗿)保(♟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⏳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🥧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🏞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🔜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⛲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❣)保(📇)保障边界(🎇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〰)步表示,“国(😻)家(🏻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🍇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💷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📒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🌭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💏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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