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🔅)印发的(👗)《支持创新药(👛)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🐢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📅)——“研发难(🥟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🚫)难”,文件都一(🌰)一给出解决措施(🏣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🗣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🎡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😜),做好(🐅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⭐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💍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👞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㊙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♋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✳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👷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⚾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🤗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🏝)常卡在医院(👺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🦆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⬇)内召开药(🍒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👬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💗)药(🌎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🈚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😛)商保创新(🎳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🤣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🥃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👃)的创新(🏄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👕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🌋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🙅)临时纳(📗)入医保支付范(👍)围(🕑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🎑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🎙)“商业健康保(🏌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🎛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🚮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🧑)录与医保(🕧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🍥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🙎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😨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✈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🦊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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