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🍧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🧥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🐲)一给出(🌻)解决措(⛔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😠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🃏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🌯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🚚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🚵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🐰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🥟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♋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🌁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➿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👠)在(💈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🚡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🙏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🎽)落地(🗾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📏) 此(🤱)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📰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🆘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🦆)务是推动(😰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❓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💏)内召(🕕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🐛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💅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🔐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👽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📊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💰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🚶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💉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📤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👗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💸)点纳(⏺)入创新程度(🛸)高、临床(🥞)价值大(👃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🧜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🖊)界,为超出基(🈴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🤢)录与医(🤢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⬛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🏷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❣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🤞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🐸)制(💠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🔠)位(🗣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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