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🐳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🌏)新药高(🏝)质量发展的若(✋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🚋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😦)依(💤)托全国统(🌩)一的医保(📹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👬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💵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✔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⏮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🎅)育(📈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💕)理的(🥖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🐆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🌦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🍷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🚋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🎩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🎖)联动(🛀)的支持机(📉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🕎)栋(📷)1日(🦄)在政策解读发(😉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💥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🌱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💒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🕉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🙅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😡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❇)况必需的创(🙈)新(🕋)药,可(🐁)商有关(😃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⬜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🐀)业健(🉐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🖕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🐢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🍾)表示,“商保创(🚆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🚌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🔲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🦗)的(😓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🚏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🎆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✳)目(🚕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👨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🤷)药品是推荐进入(✅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