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🍜) 7月1日,国家医(🌽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🍕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🎈)》)对外发(🚪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🌃)发难(🎾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🛸)措施。 《若干(😈)措施》首条(📶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👨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🤹)发需求的数据(🔹)产(🔼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🕯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🎆)新效率。 在资(🌋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🥉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🚛)业健康(👌)保险公司通过(💠)创新药投(🏧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🤺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📇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🍟)新药(🧕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❓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🍜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🏠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⛔)多(😡)部门联动(🚰)的支(🔌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✅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🖲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💈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🧒)“一品(⏫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🕕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🎮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⤵)入(🦀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🎛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🐷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🍄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🚅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🧚)保(🧥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🛺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😨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🍝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🥐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🤦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🤹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🐦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🐘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🚒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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