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😜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🍐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📱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🚴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❌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👎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🥁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🍹)出,鼓励(🦁)商业健康保险扩(💊)大创新药投资(🥠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🐔)通(🧙)过创新药投(🤮)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🥡)式(🏯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📍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🌪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🥄)受(🧑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🗑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🎡)实施并完(🥕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🐫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🎵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⏫)读发布会上(🤰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😔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💻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🏥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🆗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💧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🔦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🍴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🍶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🦔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💏)卫生事件(🐱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🕗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🤞)。 另外,此(🏖)次文件中的(📽)一大亮(⛴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🉑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💷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☔)多层(✴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👍)医保(🍔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💡)受力的高(🔴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🏨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👘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🧞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☔)该也是协商价(🤝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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