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🎹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💜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🎀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➡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🥘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🔸)体(🕝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⚾)医保信(✅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🚠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🤔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🍱)求的数据产(✋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⚡)所、医(📃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⚾)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😙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🌅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🥁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🕸)格、参照药、(🥡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💦)创新药物研(🎻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🏆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🌌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🎙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🎖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🧥)解读(🗿)发布会上强调(🔽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🌰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🍾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🚕)开药事会(🚑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🥋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🚫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🔶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🤡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🌍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🔄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📸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🍸)。 另外,此(🎇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🐤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⏪)下称商保创(💾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📩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🅾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🐙)健全多层次用(🏐)药保(😱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🐱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👭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🚿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🏿)序基本一致,企(🎳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🧗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🐬)是推荐(🕜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🐽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🕙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💿)应该也是协(🚾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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