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😅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🆓)简(👛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🎌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🌻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🕋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🔨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🌰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🌀)面,文(😶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🔞)康保险扩大创新(🚉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📨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💂)金等(🛄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⭐)请获得国(🐥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🎖)部门(🦇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😬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🗒)施创新药物研发(🦄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💐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🦈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🔪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🏽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🌇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🍽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🍘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🏥)药积极进入医(👖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📃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🆒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🔟)干措(👾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🧠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🎯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🎌)药纳入医保(💳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📝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🔗)纳入(📑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🛺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👐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🎏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🚧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🍺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🏻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🖇)保承受力的(🐲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🦈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🚇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🙍)药目录或同(📼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💓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🏿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🐾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🥗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