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➕)康委印发(😐)的《支(🌤)持创新药高(🛣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🙊)施》)对外发布(💔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🐸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🚠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✈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🦏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💚),支持医药企(🙊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💠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☕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🔽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👛)新(🚹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🚈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🧟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🐉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🛐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🗒)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🍾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🤛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🔁)《若(😵)干措(🎑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🌼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㊗)调(🍊)整药品配备或设(🛡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🔑)外,不得(👩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🌦)药占比等为由影(🦔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🙀)只(🍀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💳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🌲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👳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㊗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🤛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🗽)会现场,国(🌰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🏕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🥡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🌙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🌒)黄心宇进一步表(⛳)示,“国家医保(🌰)局计划(🚔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👐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🐼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🤘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🕰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⏩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🖊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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