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🔀)发的《支持(🤟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😘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🈸)措(🔊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⛲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🎮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🚭)和分析,开发适(🐐)配创(🛥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🏘)业(📐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🦃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🅿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🧡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🍋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🎆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🍈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🐑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🐷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📠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🍅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🌞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🎷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🈺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🤶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🧚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🤳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🌴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📽)条件的创新(🎺)药(💠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🙂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🤠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🌁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🕴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🐐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🏇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😋)明(🤛)确基本医保保(💚)障边(👿)界(🌨)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🈯)承受(🚕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🍿)品目(🐛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🛒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🏍),并不是(📳)“强制(🌳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💊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🍍)的产品设计(😖)的时(😆)候(🐖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🔢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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