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🗿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⏯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🍷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🏃)用于创新药研(🐈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🐷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🤫)息平台,做好(👜)疾病谱、临(🐧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🚕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🚕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🥝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🙂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👐)部门(🐠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📲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🎣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😮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🎡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🗒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♒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🦕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🚗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🔝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🎅)施》提出,鼓励(🐤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🎊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🔦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⛺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🐄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🔼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🌟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👿),定期调(🥣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🍶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📅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🦁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📕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🌞)设(🕢)立“商业健(🌬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🏈),国家医保局医(🕛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🎙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🏅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🔺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⏩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🔲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🌞)同时(🎙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🍶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🥕)录或同时申报(🖋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🛥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👾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🔀)的时候定位可(🐲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🍜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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