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⛰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🛎)高质(📡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⤵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🌌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🔧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💪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🥞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🔀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🏅)据(🛑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🔜)、(🤥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🔽)健康(🆚)保险扩(🥉)大创新(⛹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🖖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🦉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🍐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🔗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⛪)对点政(🕤)策指导。医保(😼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🎑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😎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🥂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🏁)多(🤰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📱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🐤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🚬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🕢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🧐)立临(😽)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🍷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🎺),不得以(💢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🚳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🏂) 《若干措(🕴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🏍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🦌)卫生(🚖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🚴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♿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🦎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📺)”(以(🍣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🤡)高、(📝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🤩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💁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💉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🏪)负责人表(💼)示(🐡),“因为不同的(㊗)产品设计的(🐆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🌔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