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🚦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🦅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🍴)关心的(⚫)创新(🚂)药企发展(🛬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🚂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🕟)。 (🆘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❤)便提出(💿)“支持医(🚩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💂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🥣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💪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🌻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💌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✂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🍸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🔳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🔊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🐆)门(🚠)与(🧢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🎹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🚙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📉)动(😑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🚜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🏬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💩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💈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😊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🍘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🎗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😆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🍽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🕙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💍)合条件(👉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👺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🕠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🕴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🍕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👶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🐎)宇进一(⭕)步(👙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🔒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🧟)与医保目录同时(✡)申报、同步调(🏓)整,程序基本一(🛂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🗾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🍶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🎀)不是“强(🦗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🏩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👓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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