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⏱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👤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😟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🔄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💬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🚂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🗼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💫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🍼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🌼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👃)院所、医疗(😪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👭)线,提升(🏳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💎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🚺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🤬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✊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🗳)对(😎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☝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💣)、支付范围等(🐍)开展交流(⌛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💼)多部(🏌)门联动的支持(🔲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😾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🗾)国栋(🤪)1日在(🍘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🍁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🦌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Ⓜ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🗾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🧠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🕴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🍦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😻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🦅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🕡)。应对重大(🔖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🚏)亮点是提出(🥓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👁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🗞)药。 在发布(🐼)会现(🍿)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📒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🐂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🐋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🕹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🏘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🕖)现场获悉,商保(🚿)创新药目录中的(🎋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🌻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🚿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