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🕘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🔋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🕯)新健康注意(🗃)到,对于(😙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👕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👧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🧢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🌐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😳)申请(🏊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🐋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💯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🍛)在统筹推(🍄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🤶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📦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➰)落地实施并(📴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🛶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👬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🧜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🍮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🌗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🌒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🍀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🆑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🥂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🏿)量、药占比(🤜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🏪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⚾))。 《若(🛂)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🦌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🍕)必需的创新药(🎬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🎦)的可行(😠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📗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🎏)创新(💃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🏓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🛡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🚷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😮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🧖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🐫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🏠)可以自主申报纳(🌅)入医保药品目录(📅)、商(🤲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🐰)申报两者。” (🐵) 中(❇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🥚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⚾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💬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🦉)协(😵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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