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🐧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😤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🕙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🐻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🛎)心资本(🥙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♟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📔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💰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👱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🍂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🙄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♏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🔷)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💼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🏬)任(✔)王(🐛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🆙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🕌)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🏜)进入医疗机构(🕓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🛢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👜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🌫)此(🍸)外,不得(❌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🎎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🍄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😐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💯),定期调(🎧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💧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🚓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👙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✊)况必(🌧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😱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👮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🐢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🕓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✅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🔎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🗂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🙏)新药。 在发布(🏻)会现场,国家(🧟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☝)心(🌚)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💈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🔨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🛍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🚝)基本一致(😓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🥙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🔉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🌼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🏝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👉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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