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⏮)1日(🌛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🌦)新健康注意到(🏃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🈴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🕟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🈚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🆑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🕑)金方面,文件(🦊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👙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🚩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📫)定的长期投资(❓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😘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👭)业可同步(🌧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🗳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📇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🌃)施并完善多(🎓)部门联(⏺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🍉)主任王(🚎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🆚)创新(👎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🕛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😮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🛀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🚸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🤗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🎽)由影响(🕊)创新药配备使(🤭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🆘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🍟)个(💥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🉐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🐹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🤙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🤟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👩)医保(🥤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🤰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Ⓜ)。该目(🛳)录将明确基本(🐍)医保保障边界(🧐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💒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🧜)者。” 中新健(🐉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🌡)是推荐进(🎴)入商保,并不(👅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🏪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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