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💮)保局、(🎱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🕘)创新药高质(🎋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✊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🕙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🐃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💐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📗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🥙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👢)新药投(🎪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🈯)资基(🥀)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🙆)创新(🚫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🏩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🕉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🤳)保部(🕖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🥐)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🏂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🤭)大慢性病、(📙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🐎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⬆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🕘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👱)3个月内(🙃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🛴)配备(💹)或设立临(🏁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😝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⭕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🍏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⛔)条件的(🆙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⛓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🌈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🏏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😠)出设立(🌶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📭) 在(🏚)发布会(🍯)现场,国家(📄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😃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🐍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🏭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🚄)同时申报、同步(🤔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🗺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🤖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🔐)荐(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💥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😟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📯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🎨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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