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😼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🐂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📮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👆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🐩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🐻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➿)品,支(🖲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🛸)励商业健康保(🔹)险扩大创新药投(⬇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💚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👅)市(💘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🌀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🎠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🍨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🐲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🥠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💆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😔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👣)需要(⏲)及时调整药品(🏾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🧕)此外(🕍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🐄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🍯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❤)能有两个(💻)规格(🐌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⚓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🦐)创新(🔫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🛌)围的可行路(🉑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🍻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⛅)健康保险创新(🍳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🈵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🌝)。 (➿)在发(🕖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🈯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👇)界(🚈),为超出基本(🏣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🏕)值创新(🙁)药提供新(😄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🚥)商保创新药(🔞)目录与(🎇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🎊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🥫)药品目录、商保(🎨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🔈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➿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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