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🐏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📮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🙏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🚤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⬜)难”“进院难(🌰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🍉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🚺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🖐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😺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💀)新效率(🤝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🏕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🎼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🔇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🏝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🔌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😁)参照(🤹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✨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🎠)领域,推动(🎱)药物研发相关(🥍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🐌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🌭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😣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😡)品和(🏢)商保创新药(😉)目(😚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😼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👅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🥧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🔧)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📹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🛋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☝)临时纳(🏟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🕸)业(🔲)健康保险创新药(🙎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🕓)纳入创(💿)新程度高、临(🎛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🚙)会现场,国家医(🔞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🈴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🔐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🚾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⚾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💧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🚔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🔺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🌟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🗳)保创(📊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🦁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🛌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🤗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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