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🤬)高质量(🖱)发(🍥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🗺)到,对(🍀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🥠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🏤)的数据产(🌃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🌖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🛸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⛪)过创新药投(😢)资基金(⛸)等多种方式(📈),为(👆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👰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🕧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🆓)照药(🌲)、(⏱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📉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🏁)童用(♉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🤙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🗳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💫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📥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🥁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🌂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📕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🧙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🙈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📴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✨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🌓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🚙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🛍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🚡) 另外,此次文(🔇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🎑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🎙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🧛)益(🧦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🛹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💴)务管理司司(🔼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⏯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🍋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🙂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🏯)道。” 黄心宇(🏇)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🏳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📛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🦊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🖨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♊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🍠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🧔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🍜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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