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🥫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💜)布。中(🔅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💵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📮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🔈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🎪)、布(👴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🌨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🙃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💽)本。 (🔍) 另外,文(💉)件(🐵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👀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🦖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🧝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📆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🥇)重大传染病(🍸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🗓)罕见病等(〰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🚡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🕍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🍈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📘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👻)权益。 (🕶)此外,不得以(🚕)医疗(✏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➰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✌)和商(👺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🎁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🧗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🚰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🧞)基本医保(🚂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📲)保支付范围的(🚰)可行(🏭)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🕝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🗻))。重点纳入创(🕠)新程度高、(👖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👈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👂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👽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✖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✝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🚾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👝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🍩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🍴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🌓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🚴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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