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🤔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❕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🦁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💳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🅾)提到要依(🌱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🐮)析,开发适配创(🍲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🐴)业、科研(😿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🦌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🍘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🅱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🆓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🧤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🚙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📈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🚓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⚡)大(🕘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🗑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📥)栋1日(🥌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⚪) 《若干措(🔍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📯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🐯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🥊)机构用药目录(⛱)数量、(🕞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⏲)内谈判药品(✊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🤾)一通用(💯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⛏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🦐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🎓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✂)药纳入医(🍨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📧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🔸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🍘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💡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🔝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💶)目录将明确基(💉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🐹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🧙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🗳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🛫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🍆) 中新(♿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🤣)”。国家医(🍋)保(📿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😊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🛎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🤹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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