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📧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🗂)健康注意(🦋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🛅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🤒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🌋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✍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🚷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✖)求等(👛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🗜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😟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😀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🍺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⛩)健康保险扩(🎐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🤠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🚏)稳(🧛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🙁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💴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🥒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🤞)国(🏬)家科技重大专(😍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❎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🌈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🏜) 《若干措(🖍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👦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👞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⛱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🙊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♒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⏲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🐅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❕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🦇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🔑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🏟)目录)。重(🏪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🍉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🚫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🕟)全(🥟)多层(💔)次用药保障体系(🛬)的第一步(🛁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📨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🐮)新支付渠道(🎪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🧐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🌺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🐨)保创(🚫)新药目录或(🏬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🥑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😼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🧕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🌞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😥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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